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的要求,现将硕曲河古瓦水电站水光互补项目乐拉光伏电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硕曲河古瓦水电站水光互补项目乐拉光伏电站
项目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桑堆镇
建设单位:大唐稻城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硕曲河古瓦水电站水光互补项目乐拉光伏电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硕曲河古瓦水电站水光互补项目乐拉光伏电站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硕曲河古瓦水电站水光互补项目乐拉光伏电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4日-2025年12月2日(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接受社会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意见,针对反应的问题建设单位将进行答疑。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张晋诚 18080066887
四川省水利厅:028-86938893
附件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硕曲河去学水电站水光互补项目白松光伏电站项目